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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办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流程:
设立音像制品零售、出租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从事音像制品零售、出租业务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、有音像制品零售、出租单位的名称(即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);
(二)、有确定的业务范围(零售、出租);
(三)、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职从业人员(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)身份证明;
(四)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(即零售单位须具备4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面积、出租单位须具备25平方米以上的营业面积);
(五)、有适应业务范围和规模需要的注册资本(即零售单位须具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、2000个以上经营品种、出租单位须具有7万元以上注册资金、1500个以上经营品种);
(六)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申办材料
申办音像制品零售、出租单位,应当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、申请书;
(二)、音像制品零售、出租单位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个人的经营字号、地址;
(三)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;
(四)、资金来源及其合法证明、资金数额;
(五)、经营场所的情况(经营场地地理位置图、场内布置图、消防合格证)和使用证说明。
办理依据
根据〈音像制品管理条例〉和〈音像制品批发、零售、出租管理办法〉规定,申请设立音像制品零售、出租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从事音像制品零售、出租业务,报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批。
网站咨询:http://www.ejzj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