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
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海淀、朝阳区实收资本500万元人民币;丰台区实收资本300万元人民币;宣武区实收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、银行开户证明; 2、特种转帐贷方凭证(与银行开户通知单账号一致)及入资单; 3、房屋租赁协议、产权证(产权单位与租赁单位不一致的,要求产权单位写授权书,私人房屋附购房合同,产权证在办理中的须出具证明); 4、租房需复印房租发票(未来一年的房租发票或者10万元以上); 5、外地法人、外地会计附暂住证; 6、企业购销合同及供货证明贴印花税; 7、公司员工上4或5险、8人以上、福利部门证明; 说明:①所有表格上所填写电话要求一律为座机电话和手机电话; ②将法人身份证、其中任意一个股东的身份证、会计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,并加盖企业公章、代码章; ③实地核查时要求法人、股东、会计在场;打印企业从开业到检查日的银行对账单一式两份,并准备会计帐薄和原始凭证;新办企业3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,超过时限按照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处理。 服务机构:北京工商服务网
办理时限:1个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