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型加工厂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转一般纳税人
按照现行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工业50万元以下。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》国税函〔2008〕1079号文件规定: 四、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,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。
一般纳税人办理程序一、纳税人到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并填写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》2份;二、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.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三税务工作标准和要求 (一)受理环节 1.查验资料 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、资料是否齐全、有效。 2.审核、录入资料 (1)通过系统调阅纳税人税种登记信息,核实纳税人是否登记增值税税种信息; (2)审核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》填写是否完整准确,印章是否齐全; (3)审核纳税人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》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; (4)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,复印件是否注明"与原件相符"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,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; (5)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,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; (6)符合受理条件的,在系统中录入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》,打印《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》(CTAIS1.1)或《文书受理回执单》(CTAIS2.0),交给纳税人。 2.转下一环节(二)后续环节 接收上环节转来的信息资料,进行案头审核和实地调查,主要审核以下内容: 1.案头审核 调阅以下资料: (1)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信息 (2)《税务登记证》(副本)及复印件 (3)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(4)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(5)合同章程协议书 (6)验资证明及资金入户原始凭证 (7)生产、经营场所证明 (8)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身份证明、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和会计证、办税人员身份证明 (9)增值税申报表信息 审核与纳税人提供的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》填写信息是否一致,与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信息是否相符等。 2.实地调查 通过实地调查,主要核实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申请认定信息是否相符,会计核算是否健全,能否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、进项税额。 根据调查情况,确定审批意见,在纳税人《税务登记证》副本首页上方加盖"增值税一般纳税人"确认专章,连同一份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》返还纳税人。将相关资料归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