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委资质申请:
1、预审查申请单位提交的各种材料
1、代申办单位向
注册所在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;
2、代理送申办材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,主管部门对材料文件进行核验,确认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》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;
3、代理报送市建设委员会审核、核准的,由市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其中涉及交通、水利、通信等方面资质的,由市建设委员会送有关部门初审;报送各市审核、核准的,涉及交通方面资质的,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。涉及水利、通信等方面资质的,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省水利、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初审;
4、初审后,市建设委员会建筑管理处组织审核(经办人提出意见,处务会议审核,处领导签名);
5、市建委领导审批;
6、在市建设信息网公示7天;
7、经公示无异议,或有异议经查实确符合条件者,特级、一级总承包资质及行业资质上报建设部审批,一级专业承包、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由市建设委员会颁发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