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
审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
1、
审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需领取或下载的表件:
《北京市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登记表》
2、
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:
(1)、书面申请;
(2)、经营者必须有当地常驻户口证明;
(3)、经营者经过专业培训的证明(发行员证);
(4)、
注册资金证明;
(5)、注册地址证明。
3、
审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政策依据:
(1)、《出版物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343号);
(2)、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》(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0号)。
4、受理范围:
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,仅限于零售、出租业务(不含批发)。
5、办理时限:
12工作日(不包含流程中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业务办理时间)
6、
审批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:
(1)、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;
(2)、经营者应当具备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资格;
(3)、有与其他业务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。
7、
审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注意事项:
(1)、书面材料或下载文件应用A4纸张;
(2)、填写材料使用钢笔或签字笔,书写规范、字迹工整。
8、
审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办公时间:
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:00—5:00,节假日除外。
9、办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的办事地点:
中关村企业服务中心(航天桥西)三层 105、106窗口。
审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热线:010-85806879 13810731933